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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

  •   转眼到他们注册,又选在秋天摆婚宴。
      婚礼那日,才凌晨四点,她拦了车去嘉怡娘家。
      就她一位伴娘,有得忙。
      谁知化妆师更早,到那里,嘉怡的妆已添了一半。
      她本就是柔顺美人,是那种荣辱不惊的美,倒是很衬允诚的稳重宽实。
      “喂喂,你不必接我,我已在嘉怡家。”阿离打电话给允诚,随手把锦盒递给嘉怡。
      化妆师正给嘉怡打腮红,她不能动,打开盒子抬到眼前。
      原来是一片小小的锁片,足金,上面錾着四个字,“莫失莫忘”。
      阿离是有心人,蹲下来帮她整理婚纱,一边说,“我特意定小了些,倒不是省钱。上头还预留了孔,将来穿条线也好给孩子戴。允诚最喜欢这一句,恰巧又嵌着你们的姓。看来是姻缘前定,我祝你们百年好合。”
      她真心实意,不是说场面话。
      嘉怡感动,却要任人摆弄,身不由己,只能含糊说几声谢谢。
      好不容易事闭,化妆师说要出去喝口水歇一歇,只剩下她与嘉怡两个人说说体己话。
      “阿离,原本,我也不想这么快结婚。”嘉怡想一想,低声说,“可是,我不放心你。”
      她想进厨房帮未来婆婆,却听到她同阿离说那种话,只好默不作声退出来。
      她有危机感。
      “有什么好不放心的。”阿离正埋头把大朵头纱理顺,说道:“我的外聘申请已批下来,明年开春就要去温哥华。”
      “什么时候回来?”
      “你们的第一个孩子满月酒,请记得通知我,人不到礼也会到。”她说,“现在政策允许独生子女生二胎,两个也好,有伴。”
      “我不记得阿离是这样婆婆妈妈的女人。”嘉怡眼底有湿意,“施允诚真是好福气,有你这样一位知己。”
      “哪里哪里。他的福气,全用在寻妻这件事上。他倒没有走过弯路,多么幸运。”阿离帮嘉怡戴上头纱。
      嘉怡品味好,婚纱款式简单,头纱也素净,没有非要加一只镶嵌一圈假碎钻的皇冠,丑到顶点。又不是女王加冕,到这一日,知道自己怎样美足八十分已够。
      做人妻子,要有些保留,剩下二十分,无论如何不要叫外人知道。阿离学不会这一点,她要么不倒水,一倒就哗啦啦干净,开合无度,过分。
      “你放心,他会幸福。”嘉怡赶紧阖眼,怕眼肿妆花,也想休息一阵。
      又劳心十足,声音自蓬蓬地纱里一点一点柔柔飘出来,“解酒药在沙发上那只蓝色的手袋里,早就给你预备好了。今天晚上,你一定要在家里住下,否则谁也不会安心。”
      “好的,谢谢,有事请叫我。”她关上卧室门让嘉怡独处一会。
      九点多,允诚带着伴郎来敲门。
      隔着铁门,阿离刁难人,“请给我九千九百九十九块九角九分。”
      “不是昨天说好给九千九百九十九,你怎么耍诈?”允诚厌烦这些琐碎的事,皱眉头笑,“现在你让我去哪里弄九角九分?”
      “给一块,不用找了。”伴郎也是他俩的初中同学,熟得很,想把钱往门缝里塞。
      “楼下有银行可以兑换。”她把钱丢出去,“快点,快点去,两个人都去。”
      允诚叹气,下楼去。
      再上来,伴郎手里抱着一堆圆角分,允诚说,“省得你一会再要个九块九,买馒头。”
      阿离功德圆满,笑着开门。
      他这才接到自己的新娘。
      坐念唱打,一闹就是一整天。
      伴娘一位,伴郎也只得一位,一散场他就像一摊路边的烂泥,让人背回家。
      阿离总算勉力站得住,她一点也记不清灌了多少黄汤。
      回到允诚家,自己歪歪扭扭扶着墙,爬到客房里。
      胃一阵阵地翻,吐也吐不出,只好倒头睡。
      允诚家,允诚家,允诚终于成家。
      她想过无数次,他总归要娶别人。
      波澜不惊下,种种起承转合,这一天还是到来。
      所以她昏顿顿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寄居到他家里。
      没有一位女主人会欢迎一个随随便便倒在自家客房里大睡的女老友。
      哪怕这个女主人是嘉怡,她的戒心,她怎会不知?
      那头,飞往温哥华的机票,票代也在等她一句话。
      这一觉,注定睡不熟稳。
      梦里头,有人拍她的背,傻瓜,傻瓜地喊她。
      阿离没有生长一颗敏感而纤细的心,若能再爱上一个人,有多好。
      怎么会这样难,怎么会这样难。
      施允诚从不在她面前同别的女人有一点亲密。
      浮事飞转。
      现在,他在一墙之隔抱着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今天阿离变回白洛黎。
      仿佛是两个人,两条命,这一晚上,密不透风的吻合。
      第二天一早,她头疼得简直要炸开,喉口好似生了一把火,烧得慌。
      还不是要离开?
      她偷偷摸摸走。
      开始紧锣密鼓地办理各种手续,几个月将将过去,他好不好,她好不好,不需要知道。
      没有消息,总归是很好很好。
      临到要出发,白洛黎独自顶着冽风出门,先托运了一大包行李,然后回家随意浏览网页。
      收藏夹里,有允诚的博客。
      老土人,万年才用一次。
      他没有那么多心声要对陌生人坦露,这个单细胞生物,阿米巴原虫。
      所以她平时从来不看,可今天夹了支烟又对着一屋打包好的箱子,想想,鬼使神差点开。
      最近一篇日志,是两年前,他归城前夕。
      不知哪个朋友发起的一百问,点他的名。
      一行一行扫下去,也没什么新意,全是她知道的事。
      比如,最喜欢的颜色,是深灰宝蓝;
      最喜欢吃的,是母亲烧得家常菜。
      最讨厌的动物,是所有有鳞片的动物。这只猪猡幼儿园春游被乌梢蛇咬过,好在无毒。真是没出息的农夫。
      最喜欢看的书,是《红楼梦》。救命,现在还有哪个正常男人会爱看《红楼梦》?
      每一条都在心里损一遍,白洛黎仍坚持往下拉进度条。
      人生中最艰难的事是什么?
      他写:“一位穿宽大白裙女孩子跟了自己三条街,吓得半死还得装作看不见她,难上加难。”
      看着看着,笑得掉泪。
      脑袋连脖子还一下粗了一大圈。
      啊?他知道呀!
      他知道也就罢了,怎么还记得这么清楚。
      衣服是父母寄来的,他们在极远的地方工作。
      那个年代,最多通电话,所以常常搞不清她的尺寸。
      她也安之若素地穿,原来一早弄巧成拙。
      又怎样?不重要了,她不再难为情,很快镇定下来。
      唰地一下拉到最后。
      第一百题,现在正在想的事。
      这回,允诚倒是不省字,留了一大串,满屏:“即上归程,她会不会答应当我女朋友?她会不会答应当我女朋友?她会不会答应当我女朋友?她会不会答应当我女朋友?她会不会答应当我女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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