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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很想活的小鸡 ...


  •   便利店的门轻轻响了一声,雷宵刚吃饱,精神尚好,于是就微微抬头看了一眼,见一个画着浓妆女孩子走进来,她下身穿着超短裙网格丝袜,上身穿着大开领的低胸衣,露出好大一片胸脯。
      已经是深秋了,今晚气象台预报的温度是零上六度,这女孩鼻子冻成鲜红,几乎和涂了厚厚唇膏的嘴巴一个颜色了,头发显然是假发,也是冻肉一样的鲜红色,上中下连番呼应,有些滑稽相,她一进门就带进来一阵寒风,便利店里面显然比外面温暖的多,让她不觉放松了身子,眼睛四下看,哆哆嗦嗦在小货架上看来看去。
      雷宵自己虽然不怕冷,但看同事已经穿上毛衣,为了避免惹人注意,也就穿上厚夹克外套。乍冷乍热,这少女露在外面的一大片皮肤上激的全是鸡皮疙瘩。看到发青的皮肤上那一串一串的小颗粒,雷宵想:早知道人类也有穿的这么少的,他就不用穿这件累赘外套了。
      “小姐,你要买什么?”看她在卖食品的货架上看个不停,雷宵出声问。
      “哦。买……这个,不了,不了,还是这个吧。”
      她放下一杯即食面,拿起一个面包,明显咽了一口口水下去。
      “一块五。”雷宵看着那女孩子递过来的钞票,眉头皱了一下,是一张百元钞票,很脏,到处都是可疑的颜色,还用油笔写了一句很露骨的脏话。
      “没有零钱吗?”
      女孩陪笑着摇摇头,雷宵厌恶的看着那脏钱,钱用旧了原来这么恶心,厚厚的、软软的、带着腻死人的气味儿,那褐色的是什么?土黄色那一块又是什么?黑色还黏糊糊的突起是什么?看着都恶心,他不愿意碰那钱,于是道:“没有零钱找,你明天晚上有钱再给吧。”
      那女孩子连忙说着:“好的、好的,谢谢、谢谢!我一定给你送过来。”她接过面包就站在便利店里吃起来,一听那咀嚼吞咽的声音就知道饿极了。
      “能不能给我喝一点水?”那女孩很快吃完了面包,意犹未尽的舔着嘴唇,小心翼翼的问雷宵。
      雷宵头也不抬递出一个纸杯,用下巴朝饮水机努了努,就不理她了,饮水机里有泡面用的开水,女孩开心的说着谢谢,接着热水吸溜着喝起来。喝的吱吱作响,这种声音雷宵听了很不舒服,就和他刚刚喝血的声音一样。
      突然‘咚咚’两声轻轻的闷响,雷宵回头,见一个打扮更夸张的女人趴在窗户上敲,比脑袋小不了多少的大耳环随着她的动作也撞到玻璃上,脸上的粉底在玻璃上蹭脏了一大块,她大声喊:“莎莉!莎莉,出来吧,有生意了!”
      屋子里的女孩连忙向门外走,走到门口回头又冲雷宵笑了笑:“谢谢你!”她和雷宵记忆中的一个人一样,是那种弯月形的、笑起来几乎眯的看不见的眼睛。不过她上下眼皮都涂着大大的油烟黑色眼影膏,就是眼睛整个闭上了远看上去也比别人瞪着还大,鲜红色的唇膏显然是便宜货,吃东西的时候脱落了一点,十分醒目的粘在白牙上,雷宵漠然的板着脸,一点表情也没有,他觉得,就视觉效果而言,这个女孩比他更像一个僵尸。
      门一开一关,雷宵听见外面的大耳环的声音:“……长得虽然帅,但是不中用,不少姐妹没事的时候去挑逗过了,不要钱都没有反应,只怕是……”门自己关上,后面的话听不见了,不过应该是“不行、阳痿”之类的话吧,明显说的是自己,先前吃面包的伸手阻止她说下去,两个人一起走远了。
      雷宵回想一下,晚上来买东西的顾客不少,类似这种打扮的也不少,这条街有许多俗称‘野鸡’的街妓,就是这一群人了。鸡多了,生意也不太红火,一个晚上干站着过于无聊,加上雷宵长得又很顺眼,确实有不少人挑逗过他,比如扭着腰在他店里假装摔倒等他扶的,买了香烟凑过来让他帮着点着的,泡了面故意说烫手让他帮忙端的……雷宵懒得自己都恨不得有人帮他喘气,哪有这等助人为乐的好思想?
      先别说他的身体已经没有这方面的感觉了,就是心里上也看不上这些人,他以前可是杏林街的第一名医,大家闺秀中意他的人也有不少,就算是一样的妓女,一两百年前那些妓女也比现在含蓄的多,雷宵觉得自己的思想在僵尸中应该算的上开明的了,互联网他都能接受,但放荡的女人还是接受不了。
      不一会刚才吃面包那女孩就被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子拥着进来,买了一盒保险套出去了,她尴尬的看了雷宵一眼,雷宵仍旧没有表情,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难道会有人智商低到误会你是正经人不成?
      天色微明,眼看着又是一夜混过去了,雷宵从来不看墙上的挂钟,时间对他没有任何意义,每一天都是分子,然而那分母是无穷大,所以别说是一天,即便是一个月、一年、一百年、一百万年……在数学概念里也仍然是无限小。雷宵曾经在威尼斯看过被水泡的生癌症一样斑驳突起的石雕,常想,现在海枯石烂也不用很久了,会不会最后物种灭绝了,可以称得上永恒的东西只有他?
      白班的店员来替换他了,雷宵没有地方去,却也只能懒洋洋的站起身子往外走,走过街道转角,远远的看见一个十几岁、混混打扮的男孩在一个女人身上狠狠的踢,他抓着那女人的包叫:“放手!你个婊子!放手!”
      那女人勇猛的和他厮打,然而不敌男孩的力气,终于被他抢了去,她使劲哭骂:“还给我,那是我的钱!你还给我!你丧良心的,对得起妈妈吗?”边哭边叫,声嘶力竭,眼泪把眼影膏冲出两条黑色的通道,直直的挂在脸上。这一回头,雷宵却认出来了,就是拿一百块脏钱来买面包的那个街妓,叫什么来着?莎拉还是莎莉的。
      她转头看见雷宵,立刻尖叫:“抢劫啦!救命啊!先生,有人抢劫,你救救我!”
      雷宵皱皱眉头,懒得动弹,那个抢钱的混混却转向他,骂道:“你他妈的少管闲事,否则老子宰了你!”
      雷宵‘噗哧’笑了:“有劳,那我可要谢谢你了。”
      小混混愣了一下,那女人使劲往回拽她的皮包,小混混挥手不耐烦的给了她一拳,拿着包就走,到雷宵面前的时候挥了挥拳头,雷宵漫不经心的看了他一眼,雷宵身材高大,那个小混混还只是少年,打量着觉得自己不一定能打过,撂下一句狠话就拿着包走了,留下那个莎莉还是莎拉坐在地上呻吟,大概是脚扭伤了,只见她握着脚脖子使劲揉。
      她坐在地上,雷宵能感到她灰心沮丧的要死,整个人都几乎缩小了。然而只是一瞬间,她深吸一口气,张嘴笑了,道:“还好还好,我还有一百块在鞋子里他没看见。”眼泪将她脸上红的黑的混成一团,连擦几下,反而更脏了。但是笑容已经在调色盘一般的脸上绽开,竟然还挺开心。
      大概是她笑起来眼睛像那个人,雷宵有些说话的兴趣了,他问:“伤哪里了?”
      那女孩连忙又笑起来:“没事没事,就是扭了一下,不要紧!还好没有抓破脸。”
      “你……包被抢走了,要不要报警?”
      “别!别报警……他是我弟弟……”
      “什么?”雷宵这下可吃了一惊:“弟弟?亲弟弟?”
      女人耸耸肩膀,点头道:“是啊,亲弟弟,他赌钱,欠了高利贷!”
      “以前还挺聪明的,被人带坏了。家里就这么一个男孩子,都宠着他,不过抢走了我妈妈看病的钱以后,妹妹和妈妈都不愿意认他了,开始我还会给他一点吃的,后来……也顾不上了。”她撇撇嘴:“他没钱了就去偷,为这个都进了三次局子了,都因为年纪小,又放了出来。还好他不敢抢别人,只敢抢我的钱,要是抢别人能饶了他吗?我听说抢劫可比偷严重多了。”
      她使劲站起来,大概脚疼的厉害,一沾地就呻吟了一声,她又冲雷宵笑笑,道:“真谢谢你啦。”
      雷宵微微一愣,谢什么?他就是顺路走过来,看着她被抢,什么也没有做。
      “今天要不是你,我弟弟不会那么快走,说不定会来找我鞋子的,以前我藏鞋子里的钱也被他找到过。”她又笑了:“他知道我差不多这个时候下班,经常在这等我,我又没什么地方可以藏起来,要不是我妈妈生病实在要用钱,我也不会一点也不给他……”
      “你爹也不管他?”
      “爹?哦,我爸爸自己整天喝的醉醺醺的,上次弟弟回家,他都不认识了,还以为是来追求我妹妹的小子呢。”莎拉又笑了:“还好我妈妈和我他还认识。”
      还好还好,看来这个女孩的口头语就是还好。雷宵打量着她,爸爸酗酒妈妈卧病,弟弟学坏自己是野鸡,穷的五块钱的方便面也舍不得吃,还好?你到底哪里还好?雷宵摇摇头,转身走了。
      身后传来那女人的声音:“谢谢你!我明晚上就还你的面包钱!”
      第二天晚上她没有来,连着好几天也没有看见她,雷宵也不在意,他原本没有指望一块五毛钱的欠账能收回来。直到那个戴着耳环的女人进来买东西,他随口问了一句,那女人嚼着口香糖说:“莎莉啊,脚脖子肿的有足球那么粗,根本下不了床,我劝她去医院看看她还舍不得钱,你要想做她的生意,我可以带你去她家,不加你租场的钱了。我和她是好朋友,不会骗你的。”
      好几天还没有好,雷宵皱皱眉头,道:“应该是伤筋……应该是韧带撕裂,还有组织液渗出淤积。你让她去药店买两块钱的蒲公英熬水喝,剩下的渣滓外敷,记住,要热敷!”
      “切!你是医生啊!”大耳环不屑的白了他一眼。
      雷宵一愣,随即暗暗苦笑,自己真是职业病了,一百多年过去了还忍不住开药方。
      他很快就闭上嘴,收自己的钱去了。可是没几天,莎莉就拖着脚走来向他道谢了,她脚脖子已经基本消肿,虽然还有一点疼,却无大碍,原来那个大耳环‘芭芭拉’还是将雷宵开的药方告诉她了。
      说了一会话,两个人也就认识了,雷宵知道她的本名叫阿玲。这是个很普通的名字,让人一听就知道她出身不会显赫。果然,阿玲说家里孩子多,又没钱,自己小学没有读完就退学了,十一岁开始捡垃圾卖报纸帮补家用,开始家里还勉强过得去,后来妈妈病了,爸爸见怎么努力干活也不能养活老婆孩子,索性放弃了。开始使劲喝酒,没有一天不烂醉的,几乎每天早晨,阿玲都要找遍小城,用一辆板车把从垃圾桶旁或者是阴沟旁边找到的爸爸拉回家,一家之主没有收入了,家中境况顿时一下千里,饭也吃不上了,妹妹年纪还小,饿得整天哭,妈妈几次想寻死,阿玲没有办法才走了这条路,那一年她也只有十五岁,算算干这个足有五年多了。
      “那天脚脖子本来没有扭那么厉害的,可惜刚好板车坏了,我只好把爸爸拖回家,大概是累着了,回去就动不了了,多亏了你雷哥!楼下小诊所看了我的脚开口就要五百块,你两块钱就帮我治好了!”阿玲又笑了。
      “还好我的脚好了,我还以为以后不能站街了呢?吓死我。要是坐在路边,人家不以为我得了什么病,谁敢找我啊?”她笑了起来,又道:“歇了这麽多天,可得努力挣钱了!加油!阿玲握了一下拳头给自己鼓劲。
      雷宵看着她,犹豫半晌,终于还是忍不住问:“你……难道不觉得生活很绝望,有时候,不想活了?”
      “当然没有!”阿玲笑起来:“我现在每天晚上能挣两百块呢!等攒够十万块钱就去医院给妈妈治病,妈妈病好了我还要上学!”
      她深深吸一口气,笑了:“为什么不想活呢?我很想很想……活下去!”
      雷宵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有些怔怔的看着她。阿玲被他看的有点不好意思,眼神左飘右闪,一眼看见墙上的挂钟,不由‘哇!’了一声,道:“一点了!没想到聊了这么久,雷哥,我得先出去了,要不今晚就不能做两单生意了,再见。”瘸着腿急急就往外走。
      “阿玲!”雷宵叫住她,递过去一支热牛奶:“你喝吧。”
      阿玲慌忙摇着手,道:“不用不用,雷哥,你自己喝吧,我不饿。”
      “这是老板给我的工作餐,不用钱的。我对牛奶蛋白过敏,不能喝这个,你喝了吧,不然也是浪费。”他又将牛奶往前递了递,道:“外面太冷,喝了这个暖和些。”
      阿玲迟疑的接过温热的牛奶,又看了一眼雷宵,黑黑的眼圈里面突然露出一丝红意,她使劲吸吸鼻子憋回去眼里的这点水光,笑道:“谢谢你,雷哥。”声音也有一点变了。
      雷宵隔着玻璃,见她把牛奶紧紧贴在胸口上,一直走出好远好远也没有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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