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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 ...

  •   那日深度交谈的结局并不好,分开时二人似乎都不太愉快。
      但于情于理罗昭今天也帮了她好大一个忙,闫筝只是稍稍暗了暗脸色,便没有再说什么,礼貌地把他送到楼梯口。

      她平时并不算自尊心多强的人,能卑微到被人指着鼻子骂不还嘴,被办公室的人一致孤立不发作,好像有着这么一段可怜的身世,就让她更快承受这个这个世界给她带来的恶意似的——自尊心是什么,能让她吃饱穿暖挣大钱吗?

      闫筝以前一直这样认为,可随着负面情绪越累越高,越叠越深,表面看上去没什么事,可实际上那些密而不发的自尊心早已蛰伏深处,就连她自己都被骗了。

      我能接受的下限还很多。
      我根本不在乎。
      你说什么便是什么,都是王八念经不听不听。
      我连比这更可怕的都经历过,我还会怕这些吗?

      却不知道越来越多的负面情绪都悄无声息地累积到最原始的问题上面,她自言自语的对话在某一天突然就变成了——为什么我这么倒霉?为什么老天爷要让我经受这么多苦痛?为什么别人都有父母的爱,偏偏是我承受母亲早逝、父亲混蛋的悲剧?

      为什么偏偏是我?
      为什么?

      想到这,闫筝悲从中来,突然只想痛苦地大哭一场。
      成年后的人类可以对抗“社会”这条不归路上的一切邪恶,却无法直面童年带来的伤痛。

      闫筝站在灌风的楼梯口,看着外面摇摇欲坠的残枝,只感觉自己的未来变得愈发扑朔迷离,看不清晰。

      阳历一号,新年伊始。
      崭新的风吹过千家万户,昭示着人们苦逼的一年又开始了。

      不知道为什么,闫筝总是觉得元旦比新年更重要,这种本末倒置的行为体现在她居然把年假和元旦连在一起而不是和除夕连在一起,同事们也不知她究竟是怎么想的。
      反正闫筝没有家,把假期放在哪都无足轻重,只是今年元旦,她忽然心血来潮地想给自己放个长假,已经挨不到过年了。

      闫筝想去趟南淮,看一看她将近十五年没有回去过的“家”。

      闫筝想起之前南舒玉想要去南淮旅游的提议,不知道这回能不能和她赶到一起。如果她有时间的话更好,没时间也没关系,自己一个人回去看看倒也乐得自在。
      所幸,南舒玉听说了闫筝想要旅游的想法,激动得两眼直冒光,把她男朋友的邀约都推了,活生生给闫筝展示了一番什么叫“见色不忘友”的深情厚谊,闫筝都有点过意不去,二人约定了时间打算了过两天便出发。

      周六是第三期综艺录制的日子,录制结束后,闫筝不打算让罗昭送,正好大巴经过严华机场附近自己下车。
      她其实不想告诉他自己要去南淮旅游,毕竟罗昭现在做事一反常态,连她都摸不清他到底藏着什么心思,还是别让自己的心直口快招来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但是罗昭却不肯这么轻易放过她,连续几次接送,她不好好感谢就算了,还想说甩掉就甩掉?
      那可真把他当司机了。

      “想下车可以,先把前几次我送你的车费给结了。”
      罗昭朝她伸出一只手,好不要脸地就这样一动不动地举着,另一只手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模样气势像一个咄咄逼人的□□老大。

      闫筝难以置信地看着他,心道“这不是没事找事么”,她怎么之前没看出来,表面冰冷傲慢不近人情的罗昭还有这么耍赖皮的一面。
      闫筝坚持了一下说:“我是真有事,得去找我一个朋友,让她看见你不好。”

      以为自己说的有理有据,却没想到罗昭的脸倏地拉下来,比鸟屎拉身上了表情还臭:“哪个朋友?”
      闫筝嘴角抽了抽:“南舒玉。”
      罗昭质疑地问:“是么。”
      “……”

      她刚才的话属实刺激到他的神经,让他根本不相信她口中的那位朋友就是南舒玉那么简单。要真是南舒玉,她又何至于不让自己跟着,还一脸心虚地跟做了贼似的?

      罗昭没等闫筝回话,踩下油门飞驰过去。
      闫筝被突如其来的动静吓了一跳,浑身像是被抽了筋虚无地喘不上气来,有种跌落悬崖的下坠感。她感觉自己快要死了,身子也跟着猛地往前冲去,赶紧抓住头顶上方的手握,在极大的加速度中看见显示屏上的车速从零飙到一百二——
      他简直疯了。

      罗昭却不知中了什么邪,还跟没事人似的,额前的碎发被冷风吹乱,一齐向后倒去,闫筝看见他鬼斧神工般的五官之上有那么完美的额头弧度。

      “你有病啊?”
      闫筝实在没忍住,破口大骂。

      罗昭不以为意,连一个正眼都没给她,仿佛在通过刚刚的加速中宣泄自己的怒气:“系好安全带,不然甩出去我可不管。”

      “……”
      她倒还希望他把她甩出去呢!

      最后,在罗昭根本没有目的地横冲直撞中,闫筝终于败下阵来。她怕再这样下去,自己根本赶不上预先订好的那趟航班,更害怕罗昭开到某个荒郊野岭把她给卖了。
      只好说出地址。

      闫筝试图和他对抗的态度熄火了,罗昭的表情也变得越来越冷了。
      他把方向盘猛打了一圈半,之前都没有目的地顺着大路瞎开,这会儿得知闫筝要去的地方正好和现在是两个方向,于是找了个转弯的路口掉了头:“怎么,私奔啊。”

      闫筝:“……?”

      罗昭那副带着点闷骚故作淡然的语气像是在吃醋,听着就让人来火,闫筝不相信他是真的在吃醋,脖子一梗,甩得马尾辫都兜了一圈,却又傻傻地像在求证点什么,故作硬气地说:“对。”

      求证他到底是不是真的吃醋。
      求证他究竟有没有玩弄自己。
      求证他对自己有没有哪怕一点点真心。

      闫筝对自己恨铁不成钢,罗昭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怔,没有再说话。一直故意玩飙车的状态也没有了,四平八稳地在道路上匀速行驶。

      一路上,二人心里都不怎么是滋味,罗昭因为闫筝的那句“对”而耿耿入怀,闫筝因为罗昭突然冷静下来的态度而求证失败,神情黯淡。
      反正她也没有一个像样的私奔对象在机场等她。
      想到这,闫筝居然还有点失落。

      “就送到这吧。”
      来到机场门口,闫筝下车,看见罗昭也从车上走下来,阻止。

      “我送你进去吧。”罗昭双手插兜,宠辱不惊,似乎非得看看和闫筝“私奔”的男人长什么样不可。
      闫筝叹了口气:“随你吧。”

      她和罗昭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地向机场正门走去。
      哪知还没通过巨大的前广场,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朝她奔来,跟她打招呼:“筝筝姐,好久不见!”

      “……”
      闫筝眯了眯眼睛,仔细看眼前的男孩从远处跑近,却不记得自己在哪见过他。

      看着闫筝疑惑的表情,男孩说:”筝筝姐,你不记得我了?”
      “……?”
      她需要记得吗?

      闫筝有点震惊地说不出话来,这是什么情况,大变活男啊?

      可她俩也不认识啊。

      闫筝一脸懵逼地看了眼罗昭,只见对方那张脸上,原本就看着不好惹现在更是戾气深重,几乎都快能把他们这对“狗男女”撕成碎片了。

      闫筝又机械地扭过头来,看着面前男人这张脸——这男孩看着太年轻了,大学估计都没毕业,脸上还带着未经社会毒打的稚气。皮肤很白,穿着白色羽绒服,黑色工装裤,白袜子和白运动鞋,俨然一阳光少年作派,放在大学里绝对是好多女孩喜欢的类型,同时也是罗昭这种一骑绝尘的人最痛恨的类型——闫筝在她有限的脑容量里拼命搜索这张脸,没错啊,她不认识啊。

      闫筝战战兢兢地问:“请问你是……?”
      没等她说完,男孩就激情地自我介绍:“我叫宋宇安,目前是严华影视职业学院摄影系大三学生,南舒玉是我小姨,我是她几乎平辈的大外甥。”

      “……”闫筝差点被这段绕口令似的自我介绍绕晕了,“所以?”
      “小姨让我过陪你们一块旅游,免费给你们当摄影劳工。”

      要是换个人,宋宇安这句话多少得带着点怨气的意味,谁愿意大冬天被自己亲戚薅来当打工人啊?
      可宋宇安却没有不高兴,或者他也曾不高兴过,但听说闫筝也跟着她小姨一块去南淮旅游的时候不高兴就烟消云散了,甚至还兴致冲冲地抢着要来。

      “筝筝姐,你真的不记得我啦?”
      闫筝的眉毛抖了抖:“不……”
      “不记得”三个字呼之欲出却又戛然而止,闫筝觉得这样说实在显得她忘性太大不懂礼数,于是换了个缓和的语气说,“有点印象,我听你小姨好像提起过你。”

      宋宇安就爱听这话,脸竟然不好意思地红了,挠了挠后脑勺:“你记得我就好。那她有没有跟你说,你是我偶像啊?”
      闫筝:“?”

      这,这可真没有。
      刚才那段都是她胡诌的,可不带附加考题。

      罗昭此时站在一旁,像空气一样被人彻底忽略,宋宇安这才看见旁边还有个人。
      兴许是罗昭不想在闫筝面前还保持一副西装革履的上司气质,给人压迫感,他今天特意换了身普通的出行装,想跟闫筝缩短距离,却没想到被宋宇安看见,震惊地说:“筝筝姐,这是你司机吗?你现在这么牛逼了,都有司机了!”

      罗昭:“……”
      闫筝:“……”

      闫筝吓得不敢说话,拼命给他使眼色让他别再玩火,可涉世未深的小屁孩哪里懂这些,还在罗昭的底线上反复蹦跶:“筝筝姐,不过我觉得你应该找一个更帅一点的司机,才配得上你现在大明星的气质!你不知道你现在在网上有多红,我的天,我同学都在讨论你这张脸有多耐拍呢,你应该去当演员,拍个大制作什么的,这样绝对能跨越阶级荣登顶流……”

      闫筝心里欲哭无泪,心道“求求你,别说了”,果然腹语还是发挥不了一点效果。

      “小孩儿。”
      这时,她听见身后人传来一声冷淡的嘲讽,自己的手腕也在这时被人拉住。
      闫筝一愣,直接被拽到男人身后处,都没看清罗昭是怎么绕到自己前面的,一抬头只见一个高大宽阔的背影。

      闫筝心说“完了”,宋宇安还在喋喋不休的声音倏地戛然而止,看见面前比自己高了半个头的男人抬起头来,将几近挡住半张脸的碎发拨开,露出一双犀利如鹰的眼睛,似乎要透过躯体洞穿人心。

      宋宇安懵了——刚才光线不佳,加之男人并未抬头,眼睛又被碎发遮挡,他压根没看见对方的五官就胡乱吹捧闫筝,现在终于看清,倒被那张摄人心魂的脸给震慑了。
      等会儿。

      这难道不就是综艺里和闫筝组cp,那位赫赫有名的“罗总”吗?
      所以他刚刚到底在说什么啊啊啊!

      意识到自己说错话的宋宇安神魂俱灭,看着他一脸冰霜的脸就知道自己马上要遭受一通恶骂,为了防止自己狗头不保,宋宇安先开口堵住了罗昭的审判:“姐夫。”
      “……”

      罗昭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也就是因为这么两个字,他脸上的雪虐风饕在一瞬间全都消散得无影无踪了,将讶然的神情定格了几秒,然后嘴角浮现出一丝耐人寻味的放心的笑:“姐夫?”

      “啊……?哦,不对不对。”
      宋宇安“呸”了两声,脸又红了,很明显,像他这种社会主义新时代刚生产出来的小孩,理不清辈分很正常,罗昭也没打算和他计较错辈的事,不过宋宇安自己反应过来了,他求生欲不是一般的强,这也是他们社会主义新时代青年人必备的基本技能!

      “姨,姨夫。”宋宇安脸上堆满了笑,马屁拍得响当当,“是姨夫。”
      这回罗昭满意地点点头。

      现在换成闫筝懵逼了,这都哪对哪啊,突然冒出来一个“私奔”,突然又冒出来一个宋宇安,现在居然还冒出来个“姨夫”?
      关键是被叫姨夫的本人还觉得“姨夫”这个词用得很正确。

      苍天,杀了她吧!

      闫筝快被气糊涂了,揪着宋宇安的衣领把他拽到一边:“你姐……啊不对,你小姨在哪?!”
      “诶,别揪……”

      错过一场史诗级狗血大剧的“小姨”南舒玉正提着一兜子饮料姗姗来迟,在看见不知打哪冒出来的罗昭和一个脑袋三个大的闫筝时顿时懵逼地僵在原地。
      说实话不是南舒玉胆子小,她总是有点莫名其妙地怕罗昭,而这几天罗昭总是阴魂不散地出现在闫筝身边。这种感觉就跟下属见了领导一样,还不是那种顶头上司,必须是公司最高决策人给人的压迫感才是正解,南舒玉只要一看见他那张臭脸就梦回自己上班时的状态,一瞬间连旅游也游不好了。

      但是罗昭这回居然没臭脸,似乎……好像还有点高兴。

      得知事情的真相后,南舒玉差点给罗昭跪下了,险些没把她这个四处惹事生非的大外甥给暴揍一顿,掏出原本给他买的饮料递给罗昭:“实在不好意思,我这外甥天天就喜欢满嘴跑火车……你,还不快点给罗总道歉!”
      “我说的是事实嘛。”宋宇安小声嘟囔着,不情不愿地说了句“对不起”。

      罗昭眼眉微挑,接过南舒玉的饮料,看都没看一眼就把饮料扔回给宋宇安,笑道:“道歉我接受了,不过你说得没错。”
      宋宇安:“……”

      “你们要去哪?”
      罗昭放过这个话题,靠在车门上,淡淡地问。
      他知道问闫筝是问不出什么了,所以直接对南舒玉说,南舒玉哪知道他们之前发生了啥,自然而然道:“南淮。”

      罗昭一怔,目光望向闫筝。
      闫筝没说话,似乎也知道纸包不住火。

      但这回她的表情很坚定,没有之前不情不愿和欲盖弥彰,被他发现了后倒有点“壮士断腕,虽死不悔”的气势来。

      “决定了?”
      罗昭这话对着南舒玉说,眼睛却看着闫筝。

      “对啊。”南舒玉道,有点不明所以然。

      罗昭点点头,闫筝有些纳闷他的反应,他竟然没有阻拦,还以为他会不分时间地点场合地把她拉走,问她“是不是刚才飙车把她颠傻了”。

      然而没有,罗昭什么多余的话都没说,只是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这一眼包含太多信息,似乎透过一层薄薄的空气看到了十多年前的闫筝,小女孩站在南淮的机场即将奔赴新的人生,也没想过自己以后恐怕不能回来。
      罗昭最终只说:“注意安全。”

      “……”
      闫筝心里五味杂陈,看着罗昭轿车离开的背影,突然发觉这个冬天又变得冷起来,阴沉沉地仿佛要将她吞噬。

      闫筝裹紧了衣服,吸溜一下鼻子,看来,她是真的要去南淮避避寒了。

      南舒玉也察觉出了那么一丁点不对劲,她一把夺过宋宇安手中的饮料,边拧开往嘴里灌了一口边说:“他怎么跟要诀别似的?”还是这个人总是冷着张脸,让人觉得不管什么场合都是一场诀别?

      闫筝看着她毫无顾忌地喝着冰镇饮料,皱起眉头:“你不嫌凉啊。”
      南舒玉眨了眨眼睛,把饮料瓶往闫筝脸蛋上一放:“我买的常温啊。”

      常温的饮料已经被空气冻得也跟户外的气温没什么区别,闫筝被冻得哇哇乱叫,不由分手地便砸向南舒玉的头。

      飞机起飞时间是下午五点半,闫筝和南舒玉坐在一起,宋宇安被独自安排在了后排的位置。
      经过两个小时的空中飞行,二人在飞机上隔睡了一觉,醒了发现飞机竟然已经在滑行了,闫筝懊悔自己多年不坐飞机竟然没有留心窗外的高空美景。

      待到飞机终于停下来,闫筝总算从方才得睡梦中清醒了些,面对着熟悉又陌生的南淮说不出话。
      机舱门打开的那一刻,南舒玉拉着她她才想起要下机。

      南舒玉知道南淮是闫筝的家乡,可她知道的不多,也就仅限于此了。
      她也知道闫筝很多年都没回来过,也从没听她提起过自己的家,更没见过她对家这个字眼有什么深刻的概念,可唯独到现在这一刻,南舒玉看着她近乎僵硬的闫筝,才明白她对家乡的感情可能远不止表现出来的那么简单。

      大概是有些近乡情怯吧,南舒玉想,于是把那句“还不快点走磨蹭什么”咽回肚子里。

      南淮位于国土偏南之地,空气湿冷,但入目的植被草木还是绿色的。没有那种一片萧条土白土白的衰败之象,好像没来过这只看这片景,还以为是在春天或秋天。

      闫筝有点茫然地下机,呼吸着空气中的潮湿,只感觉眼前的一切都那么陌生,好像自己根本没有来过。
      南淮是她出生的地方吗?
      那真的曾经在这里住过那么短暂的几年吗?
      那些残存在记忆里零星的回忆,真的不是梦中的画面被她假想成现实?

      闫筝在这一刻居然怀疑起来,她从未真真切切地认识过这个地方,这个地方也未曾认识她。

      人在未成年前没有经历过社会风霜雨雪时,是不会对地域或“家”这个词有概念的。

      从小生活在父母的荫庇之下,长在一片无忧无虑的净土之中,按部就班地走好成长路上的每一步,小学时只知玩乐,初中时开始认真读书,高中时知道光学是没用的,还得拼命,这每一步都不能错,错了好像就是天大的事,自己这辈子就毁了。
      所以每个人都跟打了鸡血似的,在高考前都来不及好好看一眼自己的家——家乡是什么样的?有什么风俗和什么好看的景色?这里的每个邻居、每一条街又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和曾经有什么不同?一概不知,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真真是把书读迂腐了。

      可是有一天上了大学,去了别的地方,没有父母的庇佑,也没有家乡的风水养人,自己突然变得孑然一身,第一次体验了一把什么是把人圈养起来的“小社会”。
      然后学着融入这个地方,闲来无聊时和朋友逛逛山水、看看美景、体味一下风土人情,再学上一两句四不像似的的方言,从讨厌这个陌生的地方到觉得这个地方似乎也不错,最后再到离开时发现已经没法离开了——
      因为这里教会了我们成长。

      突然发现这个地方灌注了我们更多的情感价值,比自己的家乡带给自己的还要浓重且深厚。

      闫筝看着陌生的南淮市,心里就是这种感觉。

      她十一岁离开这里跟随小姨出国,十七岁只身来到严华投奔父亲,一直到现在都驻扎在严华——如果不是因为这里还有顾柔,她可能连最后一点对南淮的回忆都淡忘了,也许会把这里当做梦中之城。

      所以真的还会有人记得这里吗?
      还有有人记得这里曾经有个弹古琴的女子,比阳春三月河岸的杨柳还要妩媚?

      闫筝第一次感觉害怕。

      害怕有一天全世界会将她彻底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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